北京东方鸿宇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简称:(东方鸿宇) 成立于2005/4/21,法定代表人为 李章柱,注册资本为 100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07774065449Q,企业地址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16号楼9层9048室,所属行业为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经营范围包含:专业承包;家居装饰;保洁服务;图文设计;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电器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室内装饰工程设计;城市园林绿化;租赁建筑工程机械、建筑工程设备;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房地产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北京东方鸿宇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公司电话:13611337797、邮箱:1097309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