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建筑工程总公司第十一工程处 简称:(工程总公司第十一工程处) 成立于2009/12/29,法定代表人为 赵天宇,注册资本为 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404005514941071,企业地址位于长治市长安街85号,所属行业为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经营范围包含:在总公司核定的经营范围内,为总公司提供法律、法规允许的相关劳力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长治市建筑工程总公司第十一工程处公司电话:13903555466、邮箱:3675093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