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恒丰晟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简称:(恒丰晟达) 成立于2015/10/14,法定代表人为 闫永庆,注册资本为 400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640100MA75W2YF37,企业地址位于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阅海新天地A6公寓508室,所属行业为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经营范围包含: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消防设施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监理;消防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经营范围:土石方工程施工;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消防器材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宁夏恒丰晟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司电话:0951-2045146、邮箱:98034827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