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东方旅游品牌研究院有限公司 简称:(东方品牌研究院) 成立于2012/7/30,法定代表人为 李昕鹏,注册资本为 122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9820502825958,企业地址位于盐城市大丰区新丰镇荷兰花海风情街7号楼,所属行业为研究和试验发展,经营范围包含:旅游品牌研究;旅游品牌策划及宣传推广;专业化设计服务;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农产品(除非包装种子)、服装、厨卫用具、灯具、家用电器、装饰物品、箱包、钟表、眼镜、首饰、文具用品、体育用品(除射击器材)、办公用品、家具、机械设备、五金产品、日用品(除电动三轮车)、建筑材料销售;国内旅游、旅客pw代理、旅游咨询服务;食品加工。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餐饮服务;餐饮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江苏东方旅游品牌研究院有限公司公司电话:18066179388、邮箱:100737705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