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金阳光纸类制品有限公司 简称:(金阳光纸类制品) 成立于2009/4/28,法定代表人为 刘锡卫,注册资本为 15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7846864493037,企业地址位于鹤山市沙坪玉桥仓边水东,所属行业为造纸和纸制品业,经营范围包含:生产、加工、销售:纸类制品;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刷(凭有效印刷经营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鹤山市金阳光纸类制品有限公司公司电话:0750-8805688、邮箱:38653719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