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同力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 简称:(同力环境艺术) 成立于2015/1/27,法定代表人为 马林生,注册资本为 30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1402334755462X,企业地址位于梅州市梅江区吉祥路梅园新村MB02栋10号店,所属行业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经营范围包含:环境应急治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专业设计服务;人工造林;文物文化遗址保护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花卉种植;礼品花卉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设计、代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咨询策划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家具销售;园艺产品销售;园艺产品种植;居民日常生活服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劳务分包;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建设工程监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梅州市同力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公司电话:13723674363、邮箱:5731072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