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恒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简称:(恒星环保) 成立于2019/5/17,法定代表人为 潘志波,注册资本为 11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1802MA539AQL2C,企业地址位于清远市清城区横荷清远大道23号金都大厦一幢13层03号(jx办公),所属行业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经营范围包含:环保工程施工;环境治理业;环保咨询;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清远市恒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公司电话:13425222230、邮箱:115158665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