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明月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简称:(明月环境) 成立于2010/12/30,法定代表人为 肖前均,注册资本为 50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2000568213711W,企业地址位于中山市东区新安村第二工业区23号,所属行业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经营范围包含:城市卫生保洁;垃圾清运;垃圾综合分类;环境技术咨询;生产、维修、管理、租赁环卫设施、环卫设备;承接:室内外装饰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装卸搬运服务;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中山市明月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公司电话:18924974791、邮箱:1892497479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