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清和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简称:(清和环境) 成立于2012/12/4,法定代表人为 李国超,注册资本为 30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20700058120515M,企业地址位于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所属行业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经营范围包含: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鄂州清和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公司电话:0711-2757236、邮箱:51933621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