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东方美龄旅游度假有限公司 简称:(东方美龄) 成立于1998/7/25,法定代表人为 姜庆杰,注册资本为 30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102837560894475,企业地址位于辽宁省庄河市黑岛镇黑岛村,所属行业为住宿和餐饮业,经营范围包含:住宿;餐饮服务;宾馆管理,餐饮管理,健身房,洗浴,海上游艺,公园管理,附设小卖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大连东方美龄旅游度假有限公司公司电话:0411-89391111、邮箱:97376169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