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鸿鑫大酒店有限公司 简称:(鸿鑫大酒店) 成立于2016/9/20,法定代表人为 张军华,注册资本为 40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30528MA4L6G835Q,企业地址位于新宁县金石镇凝秀社区大兴路开发区1号宗地,所属行业为住宿和餐饮业,经营范围包含:住宿、餐饮服务;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新宁县鸿鑫大酒店有限公司公司电话:13975907029、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