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东方酒店(有限公司) 简称:(东方酒店()) 成立于2011/12/19,法定代表人为 史红艳,注册资本为 100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64050058535791XD,企业地址位于中卫市沙坡头区文萃北路,所属行业为住宿和餐饮业,经营范围包含:住宿;餐饮服务;烟草制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特殊食品零售(凭许可证经营);化妆品及卫生用品、其他日用品、文具用品销售;其他商务服务,停车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中卫市东方酒店(有限公司)公司电话:0955-7989090、邮箱:51587292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