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东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简称:(东方食品) 成立于1995/2/28,法定代表人为 林该春,注册资本为 8619.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50600628544986U,企业地址位于漳州市龙文区鹤鸣路10号,所属行业为食品制造业,经营范围包含: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食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批发;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服装服饰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福建东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电话:0596-6083558、邮箱:81569350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