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东方食品有限公司 简称:(东方食品) 成立于2006/6/13,法定代表人为 刘文阁,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10283792002951Y,企业地址位于辽宁省大连庄河市大营镇四家村四家屯,所属行业为食品制造业,经营范围包含:肉类、水产品、果蔬罐头加工、销售,农产品收购、加工、销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庄河市东方食品有限公司公司电话:0411-89855674、邮箱:139197868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