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方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简称:(东方设计研究院) 成立于1994/4/25,法定代表人为 林青照,注册资本为 100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110132352171B,企业地址位于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142号23幢4楼(集中登记地),所属行业为专业技术服务业,经营范围包含: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建筑装饰工程设计(甲级),工程总承包(甲级),建筑工程咨询和装饰设计领域内的“四技”服务,城市规划,风景园林建设工程专项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建筑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上海东方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公司电话:021-65635999、邮箱:lijun@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