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吉曼环境艺术设计有限公司 简称:(吉曼艺术设计) 成立于2015/3/17,法定代表人为 张永志,注册资本为 50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203316863363C,企业地址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文化路12号A号楼106、107,所属行业为专业技术服务业,经营范围包含:环境艺术设计,建筑设计,景观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工业产品设计,舞台设计,灯光设计,家具设计,照明设备、音响设备的设计与安装,模型设计与制作,实验室设计,机械设备安装,钢结构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环保工程、幕墙工程施工,展览展示服务,多媒体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广告服务,实验室通风设备、净化系统设备、金属门窗、塑钢门窗的销售及安装,规划设计专业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建筑装潢材料、电梯、家具、五金、灯具、建材、金属材料、木材、计算机的销售,晒图服务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宁波吉曼环境艺术设计有限公司公司电话:-、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