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园林规划设计院 简称:(园林规划设计院) 成立于1988/12/26,法定代表人为 陈晓春,注册资本为 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10102410577259Q,企业地址位于和平区文化路1号,所属行业为专业技术服务业,经营范围包含:园林工程综合设计甲级、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城市雕塑、室内装修、园林建筑乙级、园林造园工程监理、园林造园工程技术咨询;房屋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沈阳市园林规划设计院公司电话:024-23903477、邮箱:99460399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