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公用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简称:(公用设计院) 成立于1994/6/2,法定代表人为 都基伟,注册资本为 30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10102243416158R,企业地址位于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51号1211,所属行业为专业技术服务业,经营范围包含:建筑设计、装饰设计;工程技术咨询、岩土工程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沈阳市公用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公司电话:024-31359555、邮箱:gyjzsj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