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振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简称:(振安项目) 成立于1999/7/26,法定代表人为 张志武,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106041202930980,企业地址位于丹东市振安区东泰路64-3号,所属行业为专业技术服务业,经营范围包含: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监理业务;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可承担工程投资额(不含征地费、大市政配套与拆迁补偿费)3000万元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辽宁振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电话:0415-2266644、邮箱:lnzaxmg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