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鑫春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简称:(鑫春机动车检测) 成立于2017/4/1,法定代表人为 张春印,注册资本为 60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10503MA0U0AG975,企业地址位于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彩北街道彩新街133号,所属行业为专业技术服务业,经营范围包含:机动车环保检测服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服务;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服务;汽车美容服务;照相服务;打字;复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溪鑫春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公司电话:024-45899999、邮箱:5160083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