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东方红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简称:(东方红丰) 成立于2018/7/3,法定代表人为 李宝明,注册资本为 7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20102MA15ALRQX0,企业地址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1906号7层D户,所属行业为专业技术服务业,经营范围包含:工程项目规划服务;工程施工管理;工程造价编制;审计服务;商务服务;企业内部培训。长春东方红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电话:18904304449、邮箱:29559608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