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民用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简称:(民用设计院) 成立于1985/6/13,法定代表人为 史耀华,注册资本为 500.7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6501002286744071,企业地址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新医路2号汇文大厦8楼,所属行业为专业技术服务业,经营范围包含: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咨询,晒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新疆民用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公司电话:0991-4335977、邮箱:xjmyjzsjy@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