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辉江粮油附营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简称:(辉江粮油附营经营) 成立于1998-11-30,法定代表人为 韦家辉,注册资本为 108.6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22326709549746X,企业地址位于望谟县王母街道办事处金鼎王母星河小区,所属行业为零售业,经营范围包含: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粮油、百货、油桐籽销售;房屋租赁。)。望谟县辉江粮油附营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电话:0859-4610375、邮箱:1778489469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