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县清园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简称:(清园食品) 成立于2013-11-15,法定代表人为 刘少明,注册资本为 20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50821082173692J,企业地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隆兴昌镇红卫办事处110国道北,所属行业为零售业,经营范围包含:许可经营项目: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生产、销售。 一般经营项目:无。五原县清园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电话:15563888979、邮箱:54592451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