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民用爆破器材专卖有限公司 简称:(民用爆破器材专卖) 成立于1998-06-04,法定代表人为 魏丽华,注册资本为 19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6523017107784077,企业地址位于新疆昌吉州昌吉市硫磺沟镇共青团社区,所属行业为零售业,经营范围包含:零售民爆产品(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金属材料、机械电子设备、建筑材料、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农副产品(专项除外);房屋租赁、家禽、家畜养殖、火工品售后服务(配送、搓码);煤炭及制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昌吉市民用爆破器材专卖有限公司公司电话:13909945323、邮箱:64126515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