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金阳光石业有限公司 简称:(金阳光石业) 成立于2002-06-06,法定代表人为 陈迎春,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650109738375810F,企业地址位于新疆乌鲁木齐米东区米东南路西三巷1151号华凌工业园石材区9栋1号,所属行业为零售业,经营范围包含:花岗岩、大理石制品的加工、销售及安装。机电产品、化工产品(以上项目中国家有专项审批规定的产品除外)、石材工艺品、城市雕塑、五金交电、水暖器材、建筑材料、百货的销售。建筑机械设备的实物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新疆金阳光石业有限公司公司电话:0991-6822988、邮箱:95117321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