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鑫晟东方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简称:(鑫晟东方汽车销售) 成立于2010-12-14,法定代表人为 张洪生,注册资本为 80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6501045643811606,企业地址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北路8808号天兴汽配城13号楼13-1-2,13-1-3,所属行业为零售业,经营范围包含:一般项目:汽车新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电车销售;二手车经销;二手车鉴定评估;二手车经纪;汽车旧车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轮胎销售;充电桩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乌鲁木齐鑫晟东方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公司电话:0991-6682317、邮箱:416900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