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华之春园艺景观有限公司 简称:(华之春) 成立于2006-05-15,法定代表人为 刘浩,注册资本为 28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60100786610889A,企业地址位于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国贸大道CMEC公寓10楼A房,所属行业为零售业,经营范围包含:园艺景观设计,花卉苗木种植、销售,保洁服务,绿化养护、施工,物业管理。。海口华之春园艺景观有限公司公司电话:13647559108、邮箱:117550808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