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自春华工贸有限公司 简称:(自春华工贸) 成立于2015-11-10,法定代表人为 胡自华,注册资本为 48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640103MA75W5T4XN,企业地址位于银川市兴庆区福星苑11号楼1单元301室,所属行业为零售业,经营范围包含:贵金属、钢材、煤炭、焦炭、兰炭、电子产品、药材、工矿产品、I类医疗器械、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农副产品、五金工具、化工产品(不含易制毒及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水暖配件、日用百货、劳保用品、建筑材料、电线电缆、预包装食品、家具、箱包、服装鞋帽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宁夏自春华工贸有限公司公司电话:13209582051、邮箱:2139843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