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尖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简称:(尖峰汽车销售服务) 成立于2014-04-28,法定代表人为 潘江,注册资本为 100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640122098490481K,企业地址位于贺兰县园艺路(原贺兰县习岗镇黎明村七社),所属行业为零售业,经营范围包含:汽车及配件、皮卡车及配件的销售;汽车售后服务、皮卡车售后服务及维修;二类机动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汽车信息咨询;汽车租赁服务;代办车辆服务;二手车交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宁夏尖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公司电话:13519593295、邮箱:pj9916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