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县木格酒业有限公司 简称:(木格酒业) 成立于1989-12-18,法定代表人为 廖振成,注册资本为 11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1223766582286G,企业地址位于广宁县木格镇,所属行业为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经营范围包含:生产白酒;销售:酒类、包装矿泉水、饮料;初级农产品收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广宁县木格酒业有限公司公司电话:18666784848、邮箱:186667878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