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金灯台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简称:(金灯台酒店) 成立于2001-07-31,法定代表人为 尹明芝,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7020273059340XA,企业地址位于青岛市市南区浙江路9号,所属行业为住宿业,经营范围包含:宾馆(凭许可证经营),餐饮服务(需在符合规定的餐饮服务场所《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准的项目及环保部门审批事项从事餐饮服务)。(依法许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青岛金灯台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电话:0532-66773678、邮箱:1880532565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