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明苑大酒店有限公司 简称:(明苑大酒店) 成立于1998-03-26,法定代表人为 严新辉,注册资本为 156.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19007078346150,企业地址位于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虎门金龙路22号1栋102室,所属行业为住宿业,经营范围包含:许可项目:住宿服务;停车场服务;餐饮服务;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健身休闲活动;日用百货销售;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招生辅助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体育表演活动;市场营销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东莞市明苑大酒店有限公司公司电话:0769-85122918、邮箱:144650094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