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沙东方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简称:(金沙东方酒店) 成立于2008-01-30,法定代表人为 刘兵,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08672393644U,企业地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15号1e、2a、2b、2c、2d、2f、2h,所属行业为住宿业,经营范围包含:酒店管理;餐饮服务(不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水产品)(餐饮服务限2a房间经营)(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06月10日);住宿;销售定型包装食品、饮料、酒;本店内零售卷烟、雪茄烟。(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北京金沙东方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电话:010-82790828、邮箱:84919035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