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金沙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简称:(东方金沙酒店) 成立于2004-11-26,法定代表人为 李凯,注册资本为 3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08769363927H,企业地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4号院大门东侧商业楼4层,5层西侧,6层,所属行业为住宿业,经营范围包含:洗浴;零售卷烟、雪茄烟;住宿(限四层经营);餐饮服务(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酒店管理;体育运动项目经营;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电子产品、化妆品、工艺品、礼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日用品、针织用品、服装、鞋帽、箱包、玩具、通讯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北京东方金沙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电话:18611961981、邮箱:benzhen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