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长岭大酒店有限公司 简称:(新长岭大酒店) 成立于2008-01-09,法定代表人为 林佩华,注册资本为 543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1166694487399,企业地址位于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枫湾路798号A幢、C幢,所属行业为住宿业,经营范围包含:大型饭店(含熟食卤味),住宿,商务咨询,会务服务,礼仪服务,自有房屋租赁,日用百货,工艺礼品销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上海新长岭大酒店有限公司公司电话:021-57353535、邮箱:xclhote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