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明珠湖度假村有限公司 简称:(明珠湖) 成立于2013-06-28,法定代表人为 朱利成,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230072907664X,企业地址位于上海市崇明区三星镇三华公路333号,所属行业为住宿业,经营范围包含:宾馆(主营)、饭馆(餐厅),住宿,大型饭店:含熟食卤味(需取得营业执照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本经营场所内从事卷烟、雪茄烟销售,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上海明珠湖度假村有限公司公司电话:021-39633680、邮箱:45423732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