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东方朴玉酒店有限公司 简称:(东方朴玉酒店) 成立于2017-03-14,法定代表人为 周丽丽,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211MA28Y1CK6A,企业地址位于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金川路69号,所属行业为住宿业,经营范围包含:住宿服务;酒店管理;餐饮管理;物业服务;会务服务;会务场地的租赁;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宁波东方朴玉酒店有限公司公司电话:15706840046、邮箱:102642498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