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昌县人民政府招待所 简称:(人民政府招待所) 成立于1989-10-05,法定代表人为 张永华,注册资本为 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50721490108099F,企业地址位于顺昌县中山中路6号,所属行业为住宿业,经营范围包含: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食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顺昌县人民政府招待所公司电话:0599-7829626、邮箱:1895066725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