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华厦大酒店有限公司 简称:(华厦大酒店) 成立于1997-06-11,法定代表人为 曾斯美,注册资本为 100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505246115748713,企业地址位于安溪县凤城镇北石小区,所属行业为住宿业,经营范围包含: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歌舞娱乐活动;生活美容服务;理发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日用百货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箱包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安溪县华厦大酒店有限公司公司电话:0595-23224488、邮箱:70905478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