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东方大酒店 简称:(东方大酒店) 成立于2004-12-27,法定代表人为 李锦,注册资本为 60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32532750691867Y,企业地址位于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河口县河口县人民路139号,所属行业为住宿业,经营范围包含:住宿,中餐;五金交电,机械产品,文化用品,电子产品,通信设备,日用百货,针纺织品,日用杂品,塑料用品,建筑材料,普通机械,烟(零售),机电产品(不含轿车)的销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零售。河口东方大酒店公司电话:13769437189、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