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乐县商业宾馆 简称:(商业宾馆) 成立于1989-11-20,法定代表人为 刘锦生,注册资本为 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409267795553161,企业地址位于静乐县汾河大街,所属行业为住宿业,经营范围包含:住宿、食品经营:餐饮;桑拿服务;零售:日用百货;烟草制品零售:卷烟、雪茄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静乐县商业宾馆公司电话:13903506262、邮箱:43885283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