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石县银源明月酒店有限公司 简称:(银源明月酒店) 成立于2014-06-17,法定代表人为 李刚,注册资本为 96.4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40729399914364U,企业地址位于晋中市灵石县翠峰镇翠峰街79号,所属行业为住宿业,经营范围包含: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销售;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专业保洁、清洗、xd服务;酒店管理;日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灵石县银源明月酒店有限公司公司电话:0354-7736777、邮箱:182441272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