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简称:(中星传播) 成立于2009-12-14,法定代表人为 刘常青,注册资本为 308.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300699057552X,企业地址位于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共乐社区共和工业路19号大视界国际影视文体产业园综合楼401,所属行业为娱乐业,经营范围包含:一般经营项目是:文化活动策划(不含经营卡拉OK、歌舞厅);从事广告业务;演唱会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从事广告业务;经济信息咨询。影视服装道具、影视器材租赁(不含金融租赁);影视制作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不含信托、证券、期货、保险及其它金融业务),经济信息咨询(不含信托、证券、期货、保险及它金融业务);摄影摄像服务;、文化艺术活动策划;影视项目的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影视文化策划;市场调查。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有效期至2013年7月29日);为知名艺人推广、代理;影视文化信息咨询;影视项目管理;影视制作、电视栏目制作、宣传片制作、演出经纪。 影视广告制作;电视剧及电影制作与发行;影院投资建设;从事文化演出经纪业务;电影发行;制作、复制、发行广播电影电视节目;音乐制作;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制作、发行。动画片、电视综艺、广播剧、专题片、节目专栏制作。。深圳市中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公司电话:13928439427、邮箱:1392843942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