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光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简称:(东方光影) 成立于2004-04-07,法定代表人为 宝国东,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02761431454K,企业地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二街2号院6号楼11层1104,所属行业为娱乐业,经营范围包含: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企业策划;承办展览展示;电脑动画设计;经济信息咨询;会议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北京东方光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公司电话:18518983793、邮箱:4755048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