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华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简称:(东方华商文化) 成立于2007-06-28,法定代表人为 张志卫,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08663701713M,企业地址位于北京市平谷区兴谷经济开发区6区305-211457(集群注册),所属行业为娱乐业,经营范围包含: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企业营销策划;经济贸易咨询;商务信息咨询;网页设计;承办展览展示;销售文化用品、电子产品、礼品;商标代理服务;集中养老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集中养老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北京东方华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公司电话:18811035870、邮箱:316646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