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阳县千湖国家湿地公园有限公司 简称:(千湖国家湿地公园) 成立于2011-09-23,法定代表人为 吴会娟,注册资本为 15.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610328583501244X,企业地址位于陕西省宝鸡市千阳县千桥南假山处(未编门牌号),所属行业为娱乐业,经营范围包含:许可经营项目:。一般经营项目:自然保护区及湿地公园的保护、修复、宣教、科普、监测、巡查、管护、生态补偿;花卉苗木种植、销售,珍禽养殖、销售;生态休闲、观光服务;日用百货、工艺品、农特产品,预包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卷烟、雪茄烟零售;场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千阳县千湖国家湿地公园有限公司公司电话:0917-4245086、邮箱:47536280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