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溪光食品有限公司 简称:(溪光食品) 成立于2001-09-04,法定代表人为 光翠华,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10504730823738U,企业地址位于明山区高台子镇赫地村二组,所属行业为农副食品加工业,经营范围包含:肉制品(酱卤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溪市溪光食品有限公司公司电话:024-44619109、邮箱:73412251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