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县兴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简称:(兴新市政) 成立于2004-05-14,法定代表人为 冯彦仲,注册资本为 60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30530768146517C,企业地址位于新河县城西振堂路路北,所属行业为房屋建筑业,经营范围包含:城市道路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农田水利、土地整理、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给排水管道安装及资质许可范围内的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新河县兴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公司电话:0319-4786029、邮箱:xhxxs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