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明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简称:(明浩工程) 成立于2004-12-28,法定代表人为 梁健文,注册资本为 60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2000770183624C,企业地址位于中山市阜沙镇阜南大道51号一、二层,所属行业为房屋建筑业,经营范围包含: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工程;建筑业;承接:填土、石、沙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中山市明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司电话:15820529632、邮箱:2427885850@qq.com